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专业教学、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性教学文件,为适应新形势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对我院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及修订要求
1、各系(部)领导要亲自抓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认真审核把关;要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集思广益,动员教师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2、各系(部)必须按学院统一的编制规范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人才培养方案格式。教学层次、教学要求相同的专业课程,必须统一课程名称。订单式培养班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可由专业教研室和企业共同修订。
3、要求所有专业在对相关的行业企业进行细致详实的调查基础上,明确某一职业岗位或职业主流方向包含的工作项目、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以此确定和完善职业能力课程的设置,即要求完成模板的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职业能力课程设置。
4、时间安排:请各系于2011年4月15日,组织教研室完成方案初稿的撰写及审核工作,并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汇总上报教务科研处。经教务科研处审核,于4月30日定稿,5月份完成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编订及印发。
二、注意事项
1、要认真计算培养方案的周学时数,合理安排课程,平衡课时分配时间,避免出现某一学期课程因太满而无法安排的情况。
2、请认真核实、科学确定每门课程的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比例。
3、涉及非本系的专业课程,请与该系教学负责人共同协商,认真核实,确定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的分配比例、考核方式等。
4、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在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见附件)基础上加以修订,其他要求及说明请查阅《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订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并严格按照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进行修订,不得随意更改格式或版式。
附件:《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请会员登录后至“内网信息—信息列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