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保障教学质量的指导性文件,是学院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方案的基本依据。为使我院人才培养工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适应新形势下浙江省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的需要,现对我院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与《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宗旨,以强化培养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为出发点,立足温州,辐射浙江,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职业教育的应用性和针对性,积极探索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定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高职教育应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要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
1、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必须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体现素质教育。
2、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始终围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实训环节,突出技能训练,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鼓励专业课程与本专业关联度高、权威性强、适用性广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证项目相结合,开展以证代考的考核方式改革。
3、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开展社会调查,了解行业企业对人才的素质、知识、能力的要求,紧密根据浙江省,尤其是温州市的产业结构和行业特点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凸显专业特色,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形成和岗位(群)能力需求紧密衔接、特色鲜明、科学优化的课程体系,同时要注重对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4、在修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要主动争取企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推行订单培养等校企合作方式,注重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抓住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各个教学环节的安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考虑企业的生产特点。
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具体要求
1、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在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加以调整和完善,分为基本素养模块、职业基础技术模块、职业核心技术模块、职业考证模块、职业拓展模块和毕业实践模块(编制规范参见附件)。三年总学时2500—2600学时,平均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8学时(毕业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周学时为24学时)。
2、各专业应至少明确一门学生必须获得的、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在学期安排上应尽量考虑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
3、有关课程的安排:
(1)军事理论教程:第一学期开设,2.25学时/周,共计36学时,集中授课,考核方式为考查。
(2)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一)和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一)适用于原开设高等数学课程的所有专业,3学时/周,共计48学时;高等数学(二)由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选择性开设,2学时/周,共计32学时。
(3)计算机文化基础一按第一或第二学期4学时/周安排,共计64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为30学时,实践教学为34学时;计算机文化基础二按第二或第三学期2学时/周安排,共计32学时,全部为实践教学。
各专业的计算机文化基础一仍分两批安排,其中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等专业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会计、财务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商务英语、旅游英语等专业安排在第二学期学习。计算机文化基础二也按上述安排分别在第二、三学期开设。
(4)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分别在第二、四、五学期开设,第二学期8学时,第四学期10学时,第五学期20学时,共计38学时,考核方式为考查,由社科部来负责。
(5)专业课程的开设可考虑在本专业和开设此课程的非本专业错开学期安排。
附件:《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