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日期 : 2024-01-04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各部门、各单位: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陈柯颖等同学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于财务公示7天内仍未缴清欠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退学处理。本公告将于签发日期同步公示,经过10日视为送达。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行政班 | 姓名 | 托管学院 |
1 | 5202210603 | 企管(走读)2106 | 陈柯颖 | 数字商务学院 |
2 | 5214210301 | 现代物流(住校)2103 | 叶军豪 | 数字商务学院 |
3 | 2503210211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2102 | 程伟安 | 数字商务学院 |
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务处实名、书面反馈或举报。
联系电话:0577- 86556781
地 址:行政楼609办公室
电子邮箱:394378526@qq.com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