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日期 : 2023-03-28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俞韬同学,男,数字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生。该同学于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于财务公示7天内仍未缴清欠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退学处理。本公告将于签发日期同步公示,经过10日视为送达。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3 年3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