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东政〔2016〕253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二级学院、转入二级学院审核、教务科研处核准,学院拟批准谢荣荣、梁紫荆、周雯易3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现将2016级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
示,公示期七天(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务科研处实名、书面反馈或举报。
联系电话:0577-86559564
地 址:行政楼611办公室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