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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一般课题上半年结题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7-04-20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1、2017年上半年结题材料接收时间为5月15-25日,逾期责任自负。
2、报送结题材料前请按照《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认真审核,并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2份。
 3、结题材料尽量送过来,千万不要寄EMS,如快递的话请寄顺风。
4.根据(浙教办函〔2016〕123号)精神,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要求,2008年2012年度公布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按要求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逾期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备注:我院截止受理时间:5月19日。纸质材料送至教学大楼二楼1213室姜茜、王晓玲老师处,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2812654474@qq.com
 
 
教务科研处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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