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20-03-03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东政〔2017〕252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二级学院、转入二级学院审核、教学工作部核准,学院拟批准刘鹏等53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学工作部反馈或举报。
联系电话:0577- 86556781 手机号码:15057385851(675851)
地 址:行政楼609办公室
电子邮箱:394378526@qq.com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