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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3-05-31 来源 :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精神,推进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第三批征集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所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要求,可以作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课程,学校都可以申报。课程申报条件如下:
1.课程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创意,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2.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有教材或活动方案,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体系完整严密。
3.课程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符合普通高中实际,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受到学生欢迎,值得普通高中借鉴与实施。
    三、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网络课程申报工作,各市普教和职教教研部门、高校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工作。
高等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开发的选修课程可直接向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申报学校必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表”(附件1),报送网络课程所需的相关材料要求详见“浙江省普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要求”(附件2)。
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申报课程初审工作,择优推荐,逐级推荐,最后由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列入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
四、推荐名额与要求
1.各县(市、区)的推荐数量由市教育局确定。
2.各市推荐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征集对象
推荐名额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数30所以下的市推荐25门
普通高中数30所-50所之间的市推荐30门
普通高中数50所-80所之间的市推荐35门
普通高中数80所以上的市推荐40门
中等职业学校
每市推荐10—15门
高等院校
申报数量不限

3.在推荐过程中,每市推荐时注意各类选修课程的比例和学科均衡问题,同一学科的选修课程最多3门。视频课程优先,推荐数量不限。
4.已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第一、二批普通高中推荐选修课程目录的课程,不要重复申报。已被省教研室评为高中精品选修课程,但未列入第一、二批普通高中推荐选修课程目录的课程,可按照网络课程要求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可以重新申报。
五、课程申报时间
请各市于620之前,将普通高中网络课程申报表、教材(1套)邮寄到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课程部钱万军(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56870039)。
请各市于620之前,将普通高中网络课程申报材料通过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http://xxk.zjer.cn)上传,供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网络报送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各普通高中学校教师与中职学校教师平台登陆的账号、密码与浙江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的账号、密码一致;高校教师及无账号教师请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陈鑫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87059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要求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平台申报操作说明
 
                      浙江省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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