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当前位置:首页 > 实践教学> 技能竞赛

关于举行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报关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03-17 来源 : 阅读次数:

关于举行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

“报关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浙江省高职院校省级技能大赛部分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浙科竞〔20169号),经研究决定于327日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举行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报关技能竞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协办单位:北京智欣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洋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326日下午12:00—14:00

    学校报到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汇丰大厦一楼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

    2.竞赛时间:3278:00--17:00

    备注:竞赛项目具体时间安排在比赛秩序册中公布

    三、竞赛方式与项目

    报关技能竞赛包括团体赛与单项赛,比赛主要内容为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报关单操作及进出口通关操作(所占比例为343),具体内容见竞赛规程(技术文件另发)。

    四、奖项设置

    本赛项设团体奖和单项奖,其中:团体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根据团体竞赛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定获奖队伍。单项奖以参赛队总数(人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根据个人竞赛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定获奖队伍。

    参加国赛的选手由省教育厅根据选手成绩和国赛文件要求确定。

    五、参赛对象与正式报名

    1.浙江省内高等职业院校报名组队参加,每个院校限报1队,其中指导教师1-2名、参赛选手3名,领队可由指导老师兼任。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同一院(校)学生,学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当年)以下。

    2.各参赛代表队须填写参赛队伍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315日前将报名信息电子表格(附件2)发到电子邮箱:591911750@qq.com,同时将报名表格统一函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承办院校免费提供比赛当日中餐以及竞赛现场的饮用水,参赛队伍的交通费其他食宿费自理。

    报名表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国际商务系9425室韩斌老师收,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73927018958092537。为便于收取,邮寄资料请采用EMS

    六、赛前培训沟通会

    参加人员:各参赛院校指导老师

    培训时间:201639日下午14:00——1600

    培训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光大教学楼9205教室

    请各参赛院校根据竞赛需要安排指导老师参加培训。

    七、赛区组委会联系方式

     1.肖老师(0571-86739270/18957107878

     2.王老师(0571-86739270

     3.大赛指导老师QQ群:537238883

    八、竞赛信息披露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将及时发布竞赛相关文件(日程安排、酒店安排、报到信息等),可直接登录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国际商务系官方网站(网址:http://gsx.zfc.edu.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2016年浙江省报关技能竞赛执委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1:“报关技能”赛项规程

附件2:赛前沟通会报名回执

附件3:报名表

附件1

2016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

“报关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报关技能

赛项组别:高职组

二、竞赛内容

根据《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报关服务作业规范》《报关服务质量要求》和报关行业发展趋势,基于企业典型工作任务,参照岗位核心技能,竞赛重点考查参赛选手的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表现,竞赛内容包括:

(一)进出口商品归类

所有参赛选手同时进行该项作业。

1.竞赛内容

1)归类工具应用;

2)归类依据运用;

3)归类要素分析;

4)商品编码确定。

2.本环节竞赛内容包含多项任务,参赛选手自行决定完成顺序。

3.本环节部分竞赛任务设有时间限定,到达规定时间后,平台将自动推送下一竞赛任务。

4.参赛选手点击“提交”后,已完成的竞赛任务将不能修改。

5.归类货品限定在: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十一类、第十五类、第十六类、第十七类、第十八类和第二十类。  

(二)进出口报关单证处理

根据“委托企业”(赛题)要求及海关监管需要,参赛队2名选手相互配合进行该项作业。

1.竞赛内容

1报关单证整理;

2报关单证填制;

3QP录入

4报关单证复核与电子申报。

5报关单证改错。

2.参赛选手点击“申报”后,已完成的竞赛任务将不能修改。

3.本环节竞赛内容包含多项任务,参赛选手自行决定完成项目和完成顺序。

4.本项竞赛任务所涉及的海关监管方式的范围:包括所有海关监管方式。

(三)进出口通关现场操作

参赛队1名选手独立进行该项作业。

1.竞赛内容

1根据“委托企业”(赛题)要求及海关监管需要,完成对应的通关现场操作;

2提供检验检疫、国际货运代理等增值服务。

2.如参赛选手操作不按照“委托企业”(赛题)要求进行作业,不得分也不扣分,耗费的时间也不从竞赛时间中扣除。

3.如参赛选手提供超出或不足某作业窗口所需单证,现场裁判将不受理,不得分也不扣分,耗费的时间也不从竞赛时间中扣除。

4.参赛选手点击“提交”后,已完成的竞赛任务将不能修改。

5.本环节竞赛内容包含多项任务,参赛选手自行决定任务顺序。

6.通关现场操作涉及的海关监管方式限定在:一般贸易(0110)、进料对口(0615)、进料深加工(0654)、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暂时进出货物(2600)。

通关现场操作还涉及退关货物手续办理、报关单修改与撤销手续办理。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团体赛和单项赛方式进行。

(一)参赛队选手说明

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

(二)参赛队指导教师说明

每支参赛队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职教师。

四、竞赛流程

根据竞赛任务要求,竞赛时间安排如下:

(一)商品归类作业,竞赛时限60分钟

参赛队负责通关现场操作的选手提前完成归类竞赛任务,即可开始下一竞赛作业。

参赛队负责“报关单证处理”的2名选手需同时进入下一竞赛作业;如仅1名选手提前完成,应在指定区域等待另1名选手。

(二)报关单证处理与通关现场操作,竞赛时限90分钟

各参赛队2名选手按照“委托企业”(赛题)要求,配合进行进出口报关单处理作业。

同时,另1名选手按照“委托企业”(赛题)要求和海关监管需要,独立进行进出口通关现场操作。

时间安排

竞赛流程

竞赛前一日

9:00—18:00

报到、熟悉场地和设施

18:30—19:40

选手业务分工抽签

竞赛当日

8:00-8:50

竞赛检录

9:00-10:00

进出口商品归类作业

10:00-11:30

进出口报关单处理作业和进出口现场通关作业

1700

公布成绩

五、竞赛试题

赛项执委会在赛前对外公开竞赛样题,开放竞赛平台,供参赛队备赛训练。

六、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报名

1.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同一院校学生,学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当年)以下。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

2.报名要求:报名时每支参赛队由来自同一院校的3名在校学生选手组成。

3名选手业务分工,按照竞赛日程安排抽签确定,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二)竞赛要求

1.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准时到达赛项举办地点,办理检录手续,领取相关证件,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比赛现场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大赛服装,佩戴相关证件,按照赛项相关规定出入指定区域,不同证件有不同的区域限制,以保持赛场良好秩序。

3.参赛队竞赛所需工具书、竞赛用品等,均由执委会统一提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用品用具、工具书、参考书等相关资料进入赛场。

4.各参赛队须遵守赛场赛项有关规定,遵从裁判员的现场调度和指挥,按照赛场指令完成任务。

5.参赛队竞赛席位赛前检录时,通过抽签确定,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6.参赛队完成检录后方可进入竞赛席位。未参加检录,视为弃权。

7.竞赛时间以竞赛执委会现场提供的计时器为准。参赛队在裁判长发出“竞赛开始”指令后开始比赛;竞赛平台在裁判长发出“竞赛结束”指令后关闭。竞赛平台关闭后,参赛队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8.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设备和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不得使用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开启无线网络、非法访问他人计算机。赛场技术服务区将实时监控上述行为。

9.参赛队应遵守竞赛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因参赛队违规造成操作系统故障或损坏而无法继续竞赛的,裁判长终止该队继续竞赛,已完成的竞赛任务成绩有效;非参赛队原因造成操作系统故障的,裁判长启动备用设备,允许参赛队继续进行竞赛,因此所耗用的时间顺延。

10.本赛项竞赛任务属仿真作业,当相关作业与参赛队当地海关及当地企业实际工作不一致时,参赛选手应按照赛题提示和竞赛指令进行操作。

11.参赛队或选手在竞赛过程中违反竞赛规程或发生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行为,由裁判长按照规定采取警告、扣分、取消竞赛资格等相应处罚。

12.竞赛结束后,参赛队离开竞赛现场时,现场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共同签字确认。不得将竞赛涉及的用品用具及资料带出赛场。

七、技术规范

(一)《报关服务作业规范》(HS/T 32-2010

(二)《报关服务质量要求》(HS/T 38-2013

(三)《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X2-06-05-01

八、技术平台

序号

比赛设备和技术平台

相关参数

1

商品归类技术平台

“商品归类”竞赛平台

B/S架构,支持至少200人并发访问;支持Windows2003 Server版本 + IIS 6.0。平台加入了归类过程中对类注、章注的使用,增加了归类依据的判定、归类要素分析。

技术支持:北京智欣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2

报关单处理作业技术平台

“报关单证处理”竞赛平台

在报关实训基地实训软件的基础上为大赛优化而成。软件采用仿真场景模式,将报关知识、QP模拟实训考核进行紧密结合,能实现根据不同业务背景和业务流程,采用报关员、报关经理等多角色互动操作。内容覆盖一般进出口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等报关单证处理相关环节。

技术支持:广州市东洋科技有限公司

3

现场通关作业平台

“通关现场作业”竞赛平台

即可与现场实际作业窗口紧密联系又能相互独立,能够完成现场通关作业电子沙盘推演。平台根据通关业务流程设置相关机构、窗口,支持窗口对话、业务受理、单据反馈。平台具备暂停业务、放弃业务功能。平台内置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模拟系统。所有环节使用加密IC卡进行验证、识别与业务办理。

技术支持:北京智欣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4

竞赛工具书

竞赛现场由竞赛执委会提供以下工具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范申报目录》(报关单证处理及现场通关作业使用)

2、《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报关单证处理及现场通关作业使用)

3、《进出口商品编码查询手册》(商品归类)

上述工具书均为中国海关出版社2016年出版。

九、成绩评定

(一)评分依据

1.评分标准依照海关现行监管法规、行业作业规范及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而定。

2.以参赛队正确率高者为优胜。

(二)成绩产生方法

竞赛赛题采取客观题目方式,由竞赛平台自动进行评定,避免出现人为因素造成分数误差。

1.进出口商品归类

参赛队3名选手同时独立操作,每名选手分值100分;3名选手实际得分的平均分为参赛队该项竞赛得分;该项竞赛得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

2.报关单证处理

参赛队2名选手配合操作,分值100分;2选手的实际得分为参赛队该项竞赛得分;该项竞赛得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

3.通关现场操作

参赛队1名选手独立操作,分值100分;该选手的实际得分为参赛队该项竞赛得分;该项竞赛得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

4.上述三项竞赛得分乘以对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为参赛队最终总成绩。

5.上述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4位。

6.裁判员负责执行赛场纪律并记录竞赛过程。如竞赛平台出现问题,竞赛成绩由裁判长结合裁判员现场记录和现场视频录像评判。

(三)成绩审核方法

竞赛结束后,裁判长仲裁员和监督员共同监督下,从平台中调取成绩单,然后由裁判长向裁判员核实竞赛过程中有无异常。如无异常,成绩单由裁判长签字确认并封存直至闭赛式时开启。

如有异常,在裁判长主持下,由专家组成员、裁判员、仲裁员和监督员共同处理。

(四)成绩公布方法

竞赛结束后,如参赛队对成绩无异议,裁判长在监督员陪同下,将成绩单带入闭赛式现场开启并向全体参赛队宣布竞赛成绩。

竞赛结束后,如参赛队对比赛成绩有异议,提出异议申诉或仲裁,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诉和仲裁,按照仲裁结果公布竞赛成绩。

(五)评分细则

顺序号

得分描述

一、下列项目,每正确一次得 0.5

01

进出口标志

02

进出口岸标志

03

装货港或目的港标志

04

运输工具及代码标志

05

提单或运单号标志

06

运输方式

07

企业性质

08

经营单位编号

09

收发货人地区

10

申报单位名称标志

11

合同号

12

征税比例

13

起运地

14

贸易方式

15

集装箱个数标志

16

统计逻辑检查标志

17

征税逻辑检查标志

18

征免税性质标志

19

成交方式

20

结汇方式

21

运费

22

杂费

23

保险费

24

件数数量

25

毛重数量

26

净重数量

27

包装种类标志

28

许可证编号

29

海关监管的其他证件代码

30

合同手册备案号

31

减免税表备案号

32

许可证备案号

33

批文号

34

进出口日期

35

申报日期

36

商品项数

37

电子账册成品版本号

38

抵押金

39

商品序号

40

商品编号

41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42

原产地与消费地

43

商品项目序号

44

申报数量

45

申报计量单位

46

申报数量与法定数量关系

47

法定数量

48

第二数量

49

申报单价审核标志

50

成交币制

51

成交总价

52

用途标志

二、下列项目,每正确一次得相应分数

53

商品编码0.5分,归类依据0.5分,归类要素分析0.5分,其他(如选择、填空、连线等)0.5分。

54

报关单改正错误一处1分。

55

报关单证复核操作1分。

56

现场作业中(如报备、报核、现场交单、配合查验、缴纳税费国际货运、检验检疫、现场放行等)单个作业窗口操作2分。 

十、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单项奖和团体奖。

    1)单项奖:分为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报关单证操作和进出口通关操作三个单项奖,单项奖以参赛队总数(人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根据个人竞赛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定获奖队伍。

2)团体奖:按照参赛队总成绩高低排列名次。若参赛队总成绩相同,则比较进出口商品归类操作的分数,得分高者为优胜;若进出口商品归类操作分数也相同,则比较报关单证处理操作的分数,得分高者为优胜,若仍然相同,则现场通关作业环节团队竞赛用时少者为优胜,若上述分数均相同,则并列获得相同名次。

竞赛团体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团体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加国赛的选手由省教育厅根据选手成绩和国赛文件要求确定。

十一、赛项安全

(一)赛项安全规定

1.赛项举办期间,为保证参赛队的健康及安全,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和各项活动。参赛队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外出或无法参加规定活动,应事先报告赛项执委会,未经赛项执委会批准,参赛队不得单独活动。

2.竞赛举行期间,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赛场指示的线路进行作业,并服从竞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应急处理

1.赛项举办期间,赛项执委会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为各参赛队提供应急服务。参赛队如遇特殊情况,可拨打应急电话与赛项执委会值班人员联系。

2.竞赛举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全体人员应服从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十二、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项仲裁组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016年浙江省报关技能竞赛执委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2

2016年浙江省报关技能大赛赛前沟通、培训会

报名回执(3.7日下午五点报名截止)

参会学校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邮箱

1

 

 

 

 

2

 

 

 

 

 

 

 

 

 

浙江省报关技能大赛比赛日程:

1.3.7日出正式比赛文件

2.3.9日下午召开赛前沟通、培训会

3.3.27日(周日)省赛决赛

沟通会时间:201639日下午2

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下沙学源街118号)光大教学楼9205实训室

联系人:肖老师 18957107878

报名回执请发:591911750@qq.com

 

 

 

 

 

附件3

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报关技能”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学校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领队信息

领队姓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指导教师信息

序号

姓名

职称

性 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2

 

 

 

 

 

参赛选手信息

序号

参赛岗位

学生姓名

性 别

专 业

身份证号码

1

 

 

 

 

 

2

 

 

 

 

 

3

 

 

 

 

 

 

 

 

 

 

 

单位意见

 

 

 

 

                                            单 位 公 章

                                                  

 

备注

1.    在比赛报到当天,请参赛选手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    指导老师名单上报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关注我们

学院公众号

教学部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29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