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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省高职艺术技能大赛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03-17 来源 : 阅读次数:

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

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专业技能(音乐表演)

选拔赛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引领和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提升高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专业技能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 3299:00-1000   报到

10:00-11:30    领队会议及抽签;

2.报到地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3.比赛时间: 330  9:00-21:00

二、比赛项目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

请各参赛院校根据大赛执委会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于317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原件(加盖学院公章)、参赛选手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照片背面写明校名、姓名,)寄至大赛赛务联系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215办公室张老师收(并请注明“参赛”)。  为便于收取,邮寄资料请采用中国邮政快递公司。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150056

另将选手报名表、参赛回执选手电子相片(jpg,文件名用“代表队名+选手名”)及伴奏音乐(统一为MP3格式,以学校名+选手名+曲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498675518@qq.com

3.各代表队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赛前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院校需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审核后按参赛选手资格条件补充队员。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竞赛选手。

四、其它

1.各代表队参赛期间食宿及往返费用由各参赛学校承担。

2.参赛选手报到及检录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排练时用音乐及播放设备自备。

 

附件1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规程

附件2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样题

附件3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报名表

附件4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参赛回执

附件5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生活服务指南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艺术专业技能大赛执委会

              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1

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

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艺术专业技能(音乐表演)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全面考察参赛选手的歌曲演唱、理论应用、拓展创造等综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引领推进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为选拔和推出优秀高等音乐表演人才提供广阔平台。

三、比赛方式及参赛资格

1.音乐表演赛项为个人项目。音乐表演唱法(民族、美声、通俗)不限。

2.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校配领队1人,限报3选手。每名参赛选手指定1名指导教师。

3.比赛分预赛(选拔赛)和决赛。预赛由各参赛院校负责,自行组织,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决赛由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浙江赛区组委会和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浙江赛区执委会统一组织。

4.决赛分两轮进行。全体选手参加第一轮比赛。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二轮比赛结束,将两轮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按总分高低决定选手获奖等次。

5.所有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本科院校高职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

四、比赛内容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

1.歌曲演唱

选手自选歌曲两首,现场演唱,时间10分钟以内。提倡演唱形式多样(如自弹自唱、边唱边演等)。重点考察选手的舞台实践和综合表现能力。

2.视唱测试

选手现场抽取视唱题1题,在赛场大屏幕显示题面。选手准备1分钟时间,而后完整视唱1遍。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素质和视唱能力。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

3.专业拓展能力(合唱排练)考察

选手抽签决定排练曲目(均为二声部合唱歌曲选段),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案头准备,时间1小时以内;而后在赛场阐述排练构思并组织合唱队排练,时间15分钟以内。合唱队员由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浙江赛区执委会统一提供。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拓展和复合能力,主要有:对声乐作品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组织排练、合唱指挥、演唱指导及钢琴伴奏能力;综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五、比赛规则

1.参赛队统一使用某某大学(学院)代表队名称。

2.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剧(曲)目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

3.参赛通俗歌曲伴奏音乐凡使用伴奏碟的,须自行制作成音乐文件(统一为MP3格式),在决赛前按执委会指定时间上传至指定邮箱。参赛期间选手练习时伴奏碟自带。

4.参赛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须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现场检录;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比赛。

5.选手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赛场,并在指定地点等候比赛,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6.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质资料、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进入赛场,一旦发现,视同作弊。

7.所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将扣分。选手比赛结束,即跟随引导员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滞留。

8.合唱排练自始至终须独立完成,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

9.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诚信参赛,拒绝舞弊,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14.演唱参赛歌曲须按该曲目原文原调演唱。一律不用伴唱、伴舞。

15.通俗唱法的选手可以采用扩音设备,使用伴奏碟(自备);也可以自弹自唱,使用乐器限钢琴和不插电木吉他。民族、美声唱法的选手一律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不用扩音设备。钢琴由执委会统一提供,吉他自备

16.选手视唱须从头至尾连续进行一遍完成,如中途出错停下不得反复,只能继续往下视唱。

17.合唱排练案头准备在琴房进行;合唱排练在赛场进行;现场合唱队员12人左右。

18.比赛、排练等所有场地及相关设备器材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六、比赛时间与流程

(一)预赛(选拔赛)

各院校预赛形式和内容由各院校自主决定。预赛和组队工作于2013317日以前结束,并向艺术职业技能浙江赛区执委会上报参加决赛报名表(邮箱:2498675518@qq.com),统一参加决赛。

(二)决赛

决赛拟于3月下旬举行,时间1天。主要流程:

1.报到抽签。各代表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参赛时间、顺序和分组的抽签;执委会召开领队会议通报比赛有关情况及要求。

2.参赛准备。参赛选手按执委会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排练场或琴房进行赛前练习,到比赛剧场或音乐厅舞台走台。

3.正式比赛。参赛选手按抽签时间、顺序及规定流程到赛场检录、候赛、参赛。进入第二轮比赛的选手仍沿用第一轮抽签顺序,按规定流程参加比赛。

决赛流程具体时间安排,待参加决赛人数确定后公布。

七、比赛评分

1.比赛评分遵循科学合理、切实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全面衡量,又突出重点;既重视基础水平和质量,又重视综合表现、应用和创造能力;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

2.评分采取由评审委员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每位评委独立评分;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其它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

3.分数采用百分制。每项比赛内容满分均为100分。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由每项比赛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后相加而成。

4.视唱测试,依据选手的视唱质量,音高感、节奏感等音乐素质,视唱能力及视唱题难度等因素,确定标准,综合评分。

5.专业拓展能力(合唱排练)考察,依据选手对合唱作品的理解和分析水平、排练构思和实践水平、排练效果、专业拓展和复合职业能力等因素,确定标准,综合评分。

八、申诉与仲裁

1.对评分、评奖、处罚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一由参赛队领队在评分、评奖结果和处罚决定公布后2小时内,向分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过时或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2.申诉报告应充分、如实陈述申诉事实和理由。对没有事实理由、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3.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应及时对申诉事由组织复议,并书面反馈复议结果。

4.比赛采用一级仲裁机制。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以相应分赛项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比赛设施设备

比赛使用的设施设备主要有:

1.具有反音板、吸音装置的音乐厅1个。

2.配备数字音响系统,无线手持话筒和电容话筒若干;常规舞台灯光系统;三角钢琴1架。

3.音乐琴房15间。均配备钢琴、谱架、音响设备,供选手赛前练声、练唱和合唱排练案头准备使用。

十一、其他

本规程未尽事宜,将按照全国大赛有关规定,并根据赛项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出台有关细则。


附件2

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样题

 

  1. 视唱样题:

 

 


2. 专业拓展能力(合唱排练)样题:


 


附件3

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报名表

参赛学校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序号

参赛选手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出生日期

参赛曲目

2首)

性别

指导教师

 

 

 

 

 

 

 

 

 

 

 

 

 

 

 

 

 

 

 

 

 

 

 

 

 

 

 

 

 

 

 

 

 

 

 

 

 

 

 

 

 

 

 

 

 

 

 

 

学校意见

 

 

 

 

盖章                     

                             

 


附件4

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参赛回执

 

 

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备注

             

 

 

 

参赛单位:(盖章)

 


附件5

2016年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浙江赛区选拔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生活服务指南

一、交通指南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图中标注处)

1.公交线路:107115354326119901194B3至滨文路明德路口下车;

2.地铁至江陵路站下车,换乘公交107或打的。

二、住宿指南

参赛队伍房费自理。周边酒店信息如下:

酒店(旅馆)名称

地址

订房电话

杭州百味人生大酒店

杭州滨江区滨文路472

057187773379

杭州如家快捷酒店

杭州滨江区滨文路426

057186617566

约克快捷酒店

杭州滨江区火炬南路241-243

15382352351

滨文苑大酒店

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27

13968181784

 

三、用餐指南

报到时,参赛人员请到1号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自行购买餐劵,用餐地点在学院食堂。

大赛服务热线:0571-87150056;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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