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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03-23 来源 : 阅读次数:

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根据浙科竞〔20169号《关于公布2016年浙江省高职院校省级技能大赛部分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文件要求,拟举办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与时间

1. 本次竞赛内容为:两名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科学分工合作,选用提供AutoCADPhotoshop3DmaxSketchUp,以及Office等计算机应用软件,根据比赛指定设计环境,完成一套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并最终以图片格式的展板形式提交比赛作品。

2.用时最大时长限制:3.5小时。无论何队,只要到达最大时长,立即终止竞赛。

二、竞赛方式

1.本次技能竞赛采取操作考核的方式,参赛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竞赛任务,并提交比赛作品。

2.本次竞赛采用团队比赛方式,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所院校限报2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参赛选手及1名指导教师组成。

3.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普通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在籍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性别不限,年级不限。已获得过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园林景观设计赛项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比赛时,每个学校只能有1名指导教师到比赛地点;且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允许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或在赛场外通过通信设备进行远程指导。

5.参赛选手的座位均由竞赛委员会组织抽签决定。

三、报道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6415日下午14:00开始报到(酒店原因,报到仅限当天,不接待提前报到);报到地点:宁波市首南大酒店,联系电话:0574-28895678;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1388号(与句章东路交叉口);报到联系人:胡琼芳,电话:13566323239

交通方式:

自驾:杭甬高速宁波大朱家收费站下往南6公里左右,宁波绕城高速云龙收费站下往西5公里左右。

火车南站、汽车南站:公交179路到句章东路天童南路口下,打的费用25元左右。

宁波客运中心站:132路鄞州客运总站下转178路,打的费用25元左右。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日期安排为2016416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地址: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五、其他

1.报名截止日期201641日,报名表见附件1

2.各参赛代表队以院校为单位填写竞赛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41日前将竞赛报名表(附件1)和住宿回执(附件2)发到电子邮箱:quhuayan@163.com,同时将书面报名材料(包括加盖学校公章的竞赛报名表、参赛学生学籍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统一邮寄至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收取,邮寄资料请采用中国邮政快递公司。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人:屈华炎,邮编:315100,电话:0574-88122247,手机:13858243624,赛事QQ群:118326387

3.201648日,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参赛院校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各参赛院校报名审查结果编制竞赛程序。

4、竞赛结束后,根据比赛成绩最终确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队伍,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确定。

5.有关赛项的技术规范、评分标准、奖项设置等内容,具体见附件3

六、费用

参赛不收报名费,各代表队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1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报名表

附件2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住宿回执表

附件3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赛项规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6321


附件1

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

 

通讯地址

 

领队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序号

参赛选手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专业/年级

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

1

 

 

 

 

 

 

 

 

 

 

 

2

 

 

 

 

 

 

 

 

 

 

 

学校意见

学校公章

   

                       

 

注:每所院校限报2组,每组2名学生。

请于41日前将书面报名表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人:屈华炎,电话:0574-8812224713858243624;电子信箱:quhuayan@163.com;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屈华炎  邮编:315100


附件2

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园林景观设计竞赛

住宿回执表

 

学校

 

领队:

 

电话

 

住宿人数

 

 

住宿标间

数量

  )间

住宿时间

2016415

备注

1、每个住宿标间安排为2

2、在报名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邮件给大赛组委会

3、邮箱地址:quhuayan@163.com

4、联系人:屈华炎0574-88122247

         

 

 

 

 

 

 

 

 

 

附件3

201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

园林景观设计竞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园林景观设计

英语翻译:Landscape Design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农林牧渔

二、竞赛目的

本项目根据园林类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园林景观设计岗位需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景观设计师》(三级)规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设置。

本赛项由学校、行业、企业共设,是园林类专业的核心技能,通过技能竞赛有效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强化核心技能的训练,促进全国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交流,提高园林景观设计教学水平,升高职园林类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同时,通过竞赛方式也有效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共同培养园林行业一线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院校最多可推荐两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3.5小时。

两名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科学分工合作,选用提供的Windows7操作系统、中文Auto CAD2014中文版、Adobe Photoshop CS4中文版、3Dmax2009中文版、SketchUp8.0中文版,以及Office 2010等计算机软件,根据比赛指定设计环境,完成一套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并最终以图片格式的展板形式提交比赛作品(具体内容见竞赛试题)。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比赛由2名学生配合完成,每个团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

本赛项不设理论考试,只对技能操作进行考核。

五、竞赛流程

所有参赛代表队在规定时间内同时进行比赛。比赛具体安排如表1

1  项目竞赛日程安排表

7:30

选手抽签决定比赛工号与机位

7:45

选手进入技能比赛场并按事先抽签号就位

7:45

技能裁判组成员进入技能比赛场

8:0011:30

比赛时间。选手操作完成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赛场。

12:0014:00

裁判评分汇总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不设理论考试,只对技能操作进行综合考核,技能竞赛题为公开试题。为体现公平公正,由第三方邀请行业专家按国赛要求出题3套,形式为CAD版的现状平面图。比赛前由裁判随机抽取其中1套作为竞赛试题。

试题名称:居住小区中心绿地景观设计

要求对宁波市(或考生所在地城市)的居住小区中心绿地进行景观设计,面积约2000m2,见附图。

(一)设计要求

充分考虑现状条件,抓住场地特征,正确分析各相关要素。设计方案主题鲜明,能合理运用地形、水、植物、园林建筑等景观设计要素,布局合理,交通清晰流畅,构思新颖,能充分反映时代特点,具有独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注意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和植物的季相效果。设计需满足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符合人体工程学和景观设计常规要求。图面表达清晰美观并符合园林制图规范,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二)图纸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选用提供的Windows7操作系统、中文Auto CAD2014中文版、Adobe Photoshop CS4中文版、3Dmax2009中文版、SketchUp8.0中文版,以及Office 2010等计算机应用软件,根据比赛指定设计环境,自主命题,完成一套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

1.总平面图一张,根据A1图幅确定比例,并标出植物配置一览表;

2.鸟瞰图一张和局部效果图一张以上;

3.设计说明(不超过300字)。

(三)成图要求

选手在参赛计算机上创建符合要求的一个JPG文件(A1图幅,模式RGB颜色,分辨率不小于75DPI),将所有设计成果以及设计说明合理分布于图面中。文件命名为“工位号.jpg”(如“045.jpg”),比赛结束时将设计作品存储到指定地址。

参赛选手按照A1图幅(841mm*594mm)确定比例,每组一张成图,包括总平面图、局部效果图、鸟瞰图和设计说明等内容。作品不得出现任何反映作者、指导老师及学校的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四)设计图中的图例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五)附:地形图(比赛提供CAD版现状平面图)

1 样题地形图

七、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操作技能考核。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比赛所用工具等均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4.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工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开赛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5.选手进入赛场后须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疑问向裁判询问。

6.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7.参赛选手的作品不得出现任何反映作者、指导老师及学校的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图面表达清晰美观并符合园林制图规范,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8.在规定时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结束后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记录结束时间,经确认后离开比赛现场。

八、竞赛环境

竞赛在计算机机房中进行,比赛面积不少于100m2,电脑不少于50台;配有多媒体讲台,包括投影仪、交换机、服务器、投影屏幕等设备。

机房安装无盲区监控设备,比赛环境安全、安静无干扰。

九、技术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项目是以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国家职业标准《景观设计师》(三级)规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其职业技术标准如表2

2  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职组)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一、设计前期准备

(一)小型景观项目咨询和商讨

1.能咨询业主需求

2.能与业主商讨小型景观项目

1.顾客心理学基本知识

2.行业标准

(二)识读设计任务书及项目招投标文件

1.能汇编设计任务书的要点

2.能分析项目招标书的技术文件

1.设计任务书的内容编制

2.招投标文件编写程序

(三)现场资料分析

1.能分析现场生态资源状况

2.能分析现场水文地质特征

3.能分析现场植物和其他元素

1.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基础知识

2.地理/地质基础知识

3.设计程序的基本知识

二、规划和设计

(一)编制小型景观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

1.能型组织小型景观项目总图设计

2.能细化小型景观项目设计方案

3.能将不同景观元素挑选、应用于景观设计

1.绘图和方案表现的深层知识

2.风景组景和视觉审美基本手法

3.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原理

4.不同景观元素的分类和类别基本知识

5.不同景观元素的特性、价值和应用

(二)专业施工图设计绘制

能完成专业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和竣工图的要求

(三)常见园林植物等造景元素布置

1.能布置和设计特定场景的种植设计

2.能充分利用场地的保留树种

1.种植设计的基本模型

2.造景元素的艺术法则

3.常用景观设备的特性、价格和应用的基本知识

(四)绘制一般效果图

1.能运用计算机设备展示设计构思

2.能运用造型手法表现景观效果

1.计算机设备的基本知识

2.造型技法与绘画技法

(五)工程造价概预算

1.能根据定额估价

2.能进行工程造价概预算和收集信息

1.概预算基本知识

2.当地市场信息

三、工程协调

(一)设计配合问题处理

能解决施工中的一般性设计配合问题

1.国家相关的施工管理基础知识

2.景观材料的本特性

3.景观工程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检验和现场监督

1.能在施工各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视察施工作业

2.能发现违规操作

与景观设计和施工有关的国家和地方规范、规定、说明书要求等

四、设计业务管理

(一)技术档案管理

能管理指定的技术档案

文件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

(二)技术文档处理

能处理工程技术文档

工程技术档案的处理规定

 

十、技术平台

Windows7操作系统、中文Auto CAD2014中文版、Adobe Photoshop CS4中文版、3Dmax2009中文版、SketchUp8.0中文版,以及Office 2010等计算机应用软件。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3  园林景观设计项目考核要点与分值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分值

1

方案主题

构思

构思立意新颖,主题明确,符合场地特点要求

5

设计风格独特,感染力强

5

2

  方案整体

效果与图形数量

布局合理,空间形式丰富,内容充实,方案完整

5

展板内主要设计表现图不少于3

5

3

  总平面

设计和表现

空间尺度和比例合理

5

出入口位置和形式合理,道路系统畅通连贯

5

建筑小品体量适当、形式布局合理

5

植物配置科学

10

线条、图例符合制图规范

5

指北针、比例尺、文字标注正确

5

4

效果图

能反映设计意图

10

效果图节点具有代表性,内容丰富,视觉效果好

10

6

设计说明

文字说明精炼、有条理、重点突出,与设计内容协调统一

5

7

图板设计

布局合理,美观协调

10

8

团队合作

分工协作、配合默契

5

风格统一

5

  

100

(二)评比办法

比赛检录、赛中、评比过程全程监控;允许场外观摩,让比赛过程和裁判接受监督。

裁判5-7人。每位裁判对各参赛队伍的比赛结果(提交的设计作品)独立进行评判。

裁判独立评分,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分作为比赛选手最终得分。赛后及时公布各裁判的评分记录。

(三)成绩审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四)成绩公布

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得本赛项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一)比赛环境

1.承办单位应按照大赛执委会要求,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赛场设置警戒线及联网的监控体系,可对赛场进行24小时监控。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应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发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2.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对竞赛期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执委会提出。

3.各参赛队应可在竞赛前一天规定时间内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组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对应关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内,发现违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4.各代表队领队以及指导教师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以及指导教师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操作技能竞赛。

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比赛所用工具等均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工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开赛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4.本项目比赛所用材料工具均由大赛执委会统一提供。技能比赛得分由专家组根据选手所提交的作品判定。

5.参赛选手必须根据大赛执委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品。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6.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若同组两位选手同时离开赛场视为放弃比赛。

7.比赛一旦结束,参赛选手均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选手操作技能完成后,必须在《作品提交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8.比赛场所不提供Internet网络环境,所有参赛计算机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访问互联网。

9.同组选手计算机可实现文件传输,但不提供移动存储设备,选手不得使用任何移动存储设备。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2.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赛前40分钟进入赛场,协助裁判员做好设备、用具的清点与核查,做好竞赛物品保障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5.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6.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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