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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3-04-19 来源 : 阅读次数:

一、领取试卷和考试工具等

由两位监考教师在上午730下午100到达教学大楼2116领取试卷、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缺考违规记录单等。领取后,直接进入考场,不得在其他地方逗留。

二、考试过程

1、学生签到时,要求学生看黑板上的须知。

2考生进场,除准考证、身份证外,其他任何证件无效。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在考生签到表上学生签名齐全。考前宣读《考生须知》。

3、上午815、下午145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

4、考试前15分钟开始拆封试卷,。拆封前请向学生示意,表示封口完好无损。试卷袋拆封时,请注意拆开封有密封条的袋口一侧,不要拆其他地方。拆开后,请检查份数,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卷。

5、板书要统一。整个监考流程看操作规程,注意操作规程上的时间。监考教师须一前一后。一人检查考生的证件是否相符,另一人在前监视考场,不能两人同时检查、忽视监视考场。

6、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卡的考生信息内容填(写)涂错时,应当众要求考生纠正,切忌用手在考生试卷上指点或暗示;如考生写错考号、姓名的应当众给予口头提醒,并责成更改;如考生违规,应如实将相关情况写入考场记录单。

7、考前提醒学生上厕所。

8、考试中出现考生文具(黑色签字笔或铅笔)无法正常使用时,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并帮考生解决。考场监考教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流动监考教师协助解决。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不得由此推迟考试结束时间。

9缺考的填写应在考试进行40分钟后进行:在缺考卷准考证栏内填上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

 10、无论是缺考还是违规,都要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若有作弊等违规情况发生,先收集证据联系考务组,填写违规舞弊认定书详细记录过程,务必要求考生在记录单和违规舞弊认定书上签字确认。

11监考教师须遵守纪律,维护考场纪律,严格监考纪律,不准擅离职守。

三、试卷的回收

1、试卷的回收。试卷以考场为单位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排好,缺考的试卷仍按该准考证号的位置。

2、试卷送考点主考指定的专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装袋。

3、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如发现有错封、漏封或密封破损,应立即向主考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强调:1、考务办公室地址教学楼2116教室

      2、提醒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结束后直接去各自教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各专业集中教室见下表:

专业

教室

酒店管理

教学楼2113教室

电气自动化

教学楼2115教室

工商企业管理

教学楼2213教室

会计

教学楼2215教室

      3、学生签到直接签在名单中学生姓名下面。

 

 

附件1:操作规程

附件2: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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