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日期 : 2022-07-15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全体师生:
陈柯豪(身份证号33030XXXXXX302432),男,现为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021级学生(2021年9月入学),当年高考总分435。该生因在环境不适应,在入学后出现情绪低落、紧张、入睡困难等抑郁现象。为方便恢复身体,需回生源地。现该生申请转至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实施办法,现将陈柯豪同学的转学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止。若对陈柯豪转学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科研处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请在2022年7月21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处毛老师处,联系电话:0577—86559564,15057385851,电子邮箱:394378526@qq.com,地址:行政楼609。
教 务 处
202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