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8-04-24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全体师生:
沈佳佳(身份证号33XXXXXXXXXXXXXX24),女,现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大一学生(2017年9月入学,普高类),当年高考总分413。该生因肝功能不全,为方便恢复身体,需回生源地。现该生申请转到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实施办法,现将沈佳佳同学的转学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4月24日起至2018年4月29日止。若对沈佳佳转学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科研处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请在2018年4月29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科研处教学科毛老师处,联系电话:0577—86556781,15057385851,电子邮箱:394378526@qq.com,地址:行政楼609。
教务科研处
201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