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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5-05-07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省教育厅今年在一般科研项目中单列10个课题,用于研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问题。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纳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统一管理。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高校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方式
各高校按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和格式,以电子版形式,先行向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申报,每所高校(含独立学院)限报1。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在组织专家评审后,将10个课题项目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纳入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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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重点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和一线就业指导教师倾斜。
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4.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各高校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155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联系人:张彩凤,联系电话:057188008873,电子邮箱:85783199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我院截止受理时间:5月14日。电子版申请书发至85551870@QQ.COM
教务科研处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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