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5-10-10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各系、部、馆、处、所、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我院将全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应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和教学改革实践,围绕学院提升教学内涵建设“6+1“行动计划、课堂教学创新要求等开展实践和研究。此次项目申报为两个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各位教师、教学团队或教研室等,根据自身的研究特长与研究能力,只能选择申报一个项目。
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内容重在针对国企办学体制机制研究、专业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师生技能提升、科研与教学互动、学生德育培养、教学管理创新、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鼓励紧密结合部门、学院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注重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破题,突出实践性的改革与探索。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面向课堂教学,突出以能力为导向的课堂,深入推进分类分层等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积极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的应用,突出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创新深度融合,强化课程评价方式改革。
项目申报需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能取得明显的预期成果,且具有一定的使用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条件
1.一位申报者原则上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负责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般由3名或3名以上人员组成课题组,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改革实践条件。
3.正在承担以往院级课题而未结题者,不能再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次课题。凡已立项更高级别的课题,无论是负责人还是成员均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院级课题。
三、申报管理
1.项目经学院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实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
2.项目评审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原则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5项。
3.项目经费以批准金额为准,其预算必须准确可靠。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0.8万元,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0.3万元。
4.项目结题应达到建设目标,建设目标不得仅限于论文或研究报告,应突出项目的实际实施和成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要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主题相关的论文,或是研究结论被学院采纳推广;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除发表一篇主题相关论文外,研究方案需在课堂教学中加以实施运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5.项目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要求注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注明者结题时不予承认。
6.近三年没有主持院级教改课题者,原则上学院不再推荐主持更高级别的教改课改课题。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及《活页》(详见附件),报所在部门批准。各部门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
2.材料报送。获准推荐的《申请书》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到教务科研处教学科,并提交《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王晓玲
联系电话:86559564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Email:2812654474@QQ.COM
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
3.评审程序。教务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立项项目经学院批准后,予以发文下达。
附件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doc
附件2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doc
附件3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 2015年度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科研处
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