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建设> 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温州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5-12-23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因温州市科技局现将2011年起立项的项目全部委托承担单位验收,我院将于近期对2011年起立项的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

1.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单独装订,需盖章。其中项目成员名单顺序需与合同书或项目申请书中的保持一致,若人员组成或排序有变动需提交由单位盖章的人员调整说明)

2.合同书复印件(自筹项目没有合同书,需提供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工作总结

4.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包括研究背景、现状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

5.经费使用明细(需财务打印的经费使用明细并盖财务章,自筹项目可省略)

6.论文清单及复印件

7.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表(需盖章,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绩效表)

8.其他有关材料:调查表等原始资料,如有延期,请提交延期说明(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以上材料发电子版到2812654474@qq.com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4日

二、召开专家验收会时需提供的材料

     1.装订好的纸质材料一式7份(验收申请书单独装订)。

     2.专家验收意见初稿一式5份,并携带电子版(可参考附件模板)。

     3.汇报内容做成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之内。

4.请务必提早将PPT发给教务科研处。

三、项目验收后需提供的材料

科技成果验收证书一式5份,并提供验收证书(文件名:项目编号+验收证书)、绩效表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绩效表)。

联系人:教务科研处 姜茜、王晓玲

        0577-86559564

  址:教学楼1213

附件:1.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申请书

         2.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表 

3.科技成果验收证书 

4.专家验收意见模板

5.软科学项目验收编排模板

6.2011年起立项尚未结题清单

 

教务科研处

2015.12.16



 

关注我们

学院公众号

教学部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29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