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下文称为《通知》)要求,我会将组织省内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通知》下发,并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成员。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2.本次评审拟推荐优秀成果奖5名,各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组织初评,各单位限推荐1项。申报单位与推荐机构可以是同一单位。我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3.此次评选活动,按照《通知》的相关内容实施。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参报单位初审完毕,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参评单位向我会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参评成果申报表一式7份,成果原件1份,(如需退回,请在明显处标注);单位申报成果奖汇总表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我会此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申报参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我会秘书处,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至我会邮箱。我会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6.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25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310012);联系人: 杨天平,黄帅;联系电话:13758118507(邮寄填写),0571-81952178;电子信箱:zjgjxh@163.com。
备注:我院截止受理时间:5月23日,纸质材料送至教学大楼二楼1213室,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28126544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