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09-12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各位老师: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结题工作又开始了,2016年下半年结题材料接收时间为10月10-20日,请有项目需要结题的老师按照《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将打印稿及佐证材料上交教务科研处1213办公室。
另外,根据(浙教办函〔2016〕123号)精神,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要求,2008年—2012年度公布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按要求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逾期教育厅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请大家提前准备,按时上报,《结题要求》、《结题报告》请在附件下载。
教务科研处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