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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教科规办﹝2016﹞3号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09-29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与今年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仅限地市申报)
     3.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和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
     2.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申报,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课题不接受高校教师申报。
     3.重点课题一般是指对已经结题的规划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1.高校申报:由各高校科研处(所)管理人员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分配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并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申报限额见附件。
     2.地市申报:由各市规划办管理人员为本地区申报人员分配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并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申报限额见附件。
     3.其他单位申报。省直单位需指定课题管理人员并按规则向申请人分配登录用户名。汇总后直接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省教科规划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在系统中生成,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2)《课题申报?活页表》(在系统中生成,无需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
     (3)《    院(校)/地市申报省教科规划2017年课题分类汇总表》(在系统中生成,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由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4)所有上报材料需在系统中生成。我办不提供电子稿下载。以前的电子稿申报无效。
     (5)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612室浙江省教科规划办,沈老师收。邮编:310012
     (6)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五、我院申报限额:重点课题1个,规划课题6个。
      六、我院申报截止时间:十一月一日,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2812654474@QQ.COM
教务科研处
201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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