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11-18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精神,我院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并经校内公示,共推荐教学改革项目2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4项,经审核,省教育厅同意这些项目立项备案。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应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请各相关项目组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确保项目研究取得实效。
关于公布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doc
教务科研处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