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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数据填报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6-12-13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要求,我院2016年下半年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已开启。本次经费公开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一、2016年新立项和2016年结题的有经费的课题(包括纵向课题和横向项目)。
二、2016年以前立项或结题的课题,如今年有使用过课题经费的也纳入本次信息公开范围内。 
三、2016年上半年已交信息公开表的,课题状态未发生变化的不用再交,期间有经费变化或结题的需要重新填写。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汇总表》,并于12月20日前将两个表格发至2812654474@qq.com。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栏表的命名格式:立项时间+姓名+课题名称。
五、对未完成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的项目负责人将影响其今后的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
   
教务科研处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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