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7-01-06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更好的发挥科研课题的引领作用,提升教育科研实效,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按照2016年学院科研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
2、立项申请者应是我院的专任教师(含合同聘任制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等,具有2-3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有特殊研究能力人员不受教学年限限制)、管理经验和相应的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参与过省、院级的科研项目,具有带领课题组开展立项研究的能力。每位人员可申报的项目数为一项,每位人员参与的院级课题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二项。
3、凡是已在省、市等上级科研部门已经立项的纵向课题或横向参与的已在省、市等上级科研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本年度院级科研课题不予立项:上一年度院级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上一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结题评审不合格者:上两年度院级科研课题放弃结题者。
5、申报院级科研课题,教师可以根据自己专业定位和专业发展方向参照《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院级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或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自主选定科研课题。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本次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以各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2016年院级科研课题的教师需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由各部门将纸质材料报送院教务科研处。
2、教务科研处初审合格后,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学院将正式下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上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各一式一份,并请各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2、电子文档:项目申请书、活页(见附件3)、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2812654474@qq.com。
附件1:2016年院级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院级课题申报表
附件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院级课题活页
附件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院级课题汇总表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