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发布。现将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请依据公告要求,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六、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经全国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出版程序。
七、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统一标准,向项目成果出版机构支付出版补贴。
八、全国社科规划办加强对各指定出版机构推荐申报情况的考核,推荐申报质量较高的,将以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请组织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报来书面材料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科研处
201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