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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17-05-09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旅人教〔2015〕 号)的结题要求,对2015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5年省旅游局立项的研究项目。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需延期的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要求与材料:
  1.项目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基础研究类项目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标注“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等相关字样;应用对策类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且需提交相关部门采纳证明或2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鉴定意见(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一人)。
  2.申请结项须填写《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原件或复印件(经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3~5千字的成果摘要、研究报告采纳证明或专家鉴定证明。
  3.其它咨询、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已付诸实施或应用的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也可直接结题(须附佐证材料)。
  4.结题材料包括:《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原件(或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过的复印件)、成果摘要各一式两份;研究报告还须提供最终成果采纳、鉴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结题材料经申报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课题评审委员会。结题报告书、成果摘要需提供电子稿。
  《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和《延期申请报告》可到浙江旅游网下载。
  四、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5日。纸质材料送至教学大楼二楼1213室姜茜、王晓玲老师处,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2812654474@qq.com.
 
  
                                教务科研处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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